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 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1月11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,主力资金净流出2735.79万元,占总成交额13.79%,游资资金净流入928.05万元,占总成交额4.68%,散户资金净流入1807.74万元,占总成交额9.11%。 11月11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,主力资金净流出639.71万元,占总成交额8.58%,游资资金净流出585.69万元,占总成交额7.86%,散户资金净流入1225.4万元,占总成交额16.44%。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...
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
最新消息
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
交通安全管理工作
11月11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,主力资金净流出2735.79万元,占总成交额13.79%,游资资金净流入928.05万元,占总成交额4.68%,散户资金净流入1807.74万元,占总成交额9.11%。
11月11日的资金流向数据方面,主力资金净流出639.71万元,占总成交额8.58%,游资资金净流出585.69万元,占总成交额7.86%,散户资金净流入1225.4万元,占总成交额16.44%。
保障道路交通安全、畅通、有序
广州交警将对以下59个
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
在原有抓拍违法行为类型的基础上
新增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
乘坐人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
影响号牌识别等
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
并短信告知违法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
本次公布电动自行车
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点位
涉及全市11个区多个路段
抓拍违法行为类型
对电动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、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、逆向行驶、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,实施倒挂、侧挂、破坏或者故意污损、遮挡号牌等影响号牌识别的。
具体点位
出来“威” 记得戴头盔
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
《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
已于2024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
违法超3次或被扣车
《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明确规定,电动自行车所有人、驾驶人经交警部门依法通知后拒不接受处理的,交警部门可以扣留车辆。
广州交警表示
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
对点位进行动态调整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
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
确保安全出行
遵守交通规则从你我做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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